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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November 30, 2009

人地相宜 By 馬家輝 20091022

人地相宜——淺析香港的「土地意義重整運動」 By 馬家輝 20091022


..................人與土地 的依附共存。人,生活在土地上面,每天24 小時各自以不同的方式跟土地進行對話, 土地絕對不止是只供買賣流轉的「空間」(space ,而更是被灌注了個人意義的「地方」(place),唯有認同這點道理,行政官僚在開展任何所謂規劃以前才會把人及其跟土地之間的對話內涵盤算在內,反之則只把所有規劃流程化約為「有待解決的技術問題」,只重「價格」,不問「價值」,終令「價格」與「價值」赤裸裸地對抗相爭,煮鶴焚琴,兩害雙輸。.................


這當然不是什麼抽象的哲學思考而具體的實踐結果。


...............英國社會學家紀登斯(Anthony Giddens)在近著《氣候變遷的政治》裏論及蔓延全球的新社會運動,清楚指出「人地相宜」的價值觀是過去20 年的復興產物,其有兩大實踐源頭,一是風起雲湧的綠色保育潮流,另一是殊途同歸的身分認同政治,兩者互相衝激碰撞,驅迫現代人重新思考生活與土地之間的共存意義。土地,是腳下踏足之所,是實實在在的起動原點,亦是生活意義的承載和創造場域,任何對土地的冒犯便是對人的冒犯,同理,抽離了人而談土地,意義亦不存在。近數年來的一波新社會運動或可稱為「土地意義重整運動」,它遍地開花,卻又源於這樣的核心思考:土地不僅僅是商品,它不僅僅有價格,更有意義。...................

...........至今為止,這樣的思考方式仍然沒法被政治黨派或行政官僚所妥善應對、吸納。後者一直在「價格漩渦」裏深陷打轉,故難在「人地相宜」的意義立場上跟新世代展開對話;前者則仍被困限於「有普選,or 冇普選?」的舊政治生死對決力場之內,面對新世代,竟是如此蒼白無力,因此也公平地愈來愈難得到新世代的效忠支持。就社會運動的性質而言,香港是「成熟」的社會,而且奇怪地,愈是年輕,思維愈是「成熟」、愈能貼近全球趨勢。反而常以「我也曾年輕激進過」為榮的政治人物和行政官僚似皆鈍化,眼中除了dollar sign 沒有其他——他們還連「菜」和「草」都分不清呢。


***************************************************

陳雲︰夢迴菜園村——富貴浮雲遊記

http://leila1301.mysinablog.com/index.php?op=ViewArticle&articleId=2047562


Saturday, November 28, 2009

Julie & Julia



 


Saturday, November 07, 2009

Play according to LAW :)

蔡子強﹕「第四代人」與「置業在港島」的迷思

(明報)2009年11月5日 星期四 05:10

【明報專訊】日前,曾蔭權    出席電台「烽煙」節目為《施政報告》「解畫」,有一位任職醫生的女聽眾致電向他訴苦,說正準備和律師男朋友結婚,但卻發現在港島區根本難以置業,投訴現時港島區樓價連專業人士都無可能供得起,她說:「你話(我)買得起都是那些新界的豪宅,但我返工在中環    。」

一石擊起千重浪,這段說話剎那間點燃起很多「第四代人」的共鳴,不單在各大討論區爆發,亦有投稿到報章和應,例如10月18日,《明報》便刊登了肥醫生(@西九龍貧民區)的文章,控訴「第四代香港人買樓置業的艱難」。

落葉歸根,置業安居,我想這是每一個市民的心願,大家都能理解,而很多人亦認同政府有責任為此提供政策環境,讓市民可以圓夢。但為何一定要在港島區置業,這卻是我不能苟同的地方,這更反映一種思維方式的問題。

香港的交通配套已經與10年前大大不同,鐵路和高速公路四通八達,青衣、將軍澳    、元朗和屯門    等,再不是昔日交通隔涉的鄉郊。大家坐港鐵由將軍澳又或者青衣到港島,往往三四十分鐘已經可以,所以即使在港島工作,我也看不到有何原因一定要住在港島。

為何要在港島買樓﹖

到了今天,堅持要在港島置業,我想只有兩個理由:

一、在港島有樓,是作為中上階層的一個status symbol;又或者,

二、港島樓最保值,亦最有升值潛力。

這也很自然,因為很多第四代人,由細到大目睹過不少第二代人,透過在港島買樓,因而賺得人生「第一桶金」,晉身中上階層,亦因而成了自己的模範。但當人人都這樣想的話,港島樓價居高不下,便是自然不過的事情。你想買,因為它最保值,也因為它最保值,所以你亦很難低價買。

肥醫生說的,我不少也贊同,如「東涌    線的地鐵    可以等上10分鐘才有一輛列車,但某富商樓盤卻可以坐擁自己的專線地鐵站」等,這都是政府應該改善的地方。我所不同意的是,他把搬入新界住說成一個很委屈、很無奈的選擇。

《M型社會》批判傳統「購屋信仰」

我也明白,如今年輕一代,受到董建華    羅范椒芬    等 那個年代,大專教育私營化的錯誤政策所累,導致負債纍纍,再加上經濟結構轉型,社會階層向上流動機會大大放緩,導致他們經濟狀况與上一代的大學畢業生,根 本無法相比,所以曾蔭權要拿現時的樓價與97年相比,來論證年輕一代的供樓能力,是一個大大的謬誤。但這些都不等於,年輕一代要繼續擁抱傳統「置業在港 島」的「購屋信仰」。

除了呂大樂的《四代香港人》之外,三浦展的《下流社會》、大前研一的《M型社會》,都是不少第四代人朗朗上口、訴說自己坎坷處境的經典書籍。但你估他們又是如何看待新一代的置業買樓的問題呢﹖

大前研一在《M型社會》(中譯本,台灣    商周出版)(第146-148頁)中是如此寫的:

「這種執著的『購屋信仰』,其實就是人人都認為自己是社會的中堅階層此一意識下的產物。年輕時薪水低無所謂,反正在年功序列的制度下,自然會加薪、 會升職,所以就算日子會過得拮据些,在35歲至45歲的時候,都一定編列房貸預算,買一棟屬於自己的房子……不過,這種人生規劃現在已經無法成立。因為累 積年資、默默埋頭苦幹就會加薪、升職的時代已經結束……總之,以加薪、升職為前提而設定的房貸預算,已讓大家叫苦連天,所以,這根本就是不合邏輯的規 劃。」

大前研一的結論,是建議大家租房子或在市郊購屋,總之拋開傳統世俗買屋的框框和迷思,為自已設計一種全新的住家和生活風格,把資源釋放出來,讓自己生活得更充實、更精彩。

錢可以花在更有意義的地方,例如旅遊增廣見聞,又或者發展自己的興趣。人生到了黃昏時回望,可能覺得此生活得更快樂、更有意義。

我明白很多年輕朋友仍然想置業安居,但至少,我會建議大家不要執著於港島區買樓。我不是想以第二代尾、第三代頭的身分講風涼話,事實上,我也沒有在港島區置業買樓,我的老家在港島東,現時家住青衣,每個禮拜往往也要不止一次進出中環、金鐘,但一樣生活得悠然自得。

第四代人應思索新生活方式的可能

我只是想說,很多年輕人接收了「第四代人」、「下流社會」、「M型社會」等概念,但卻沒有認真消化當中的反思,仍舊以「第二代人」的行事邏輯、遊戲規則,以至成功指標等,來審視和衡量自己的生活,結果只會弄到自己活得不開心,滿肚牢騷,甚至挑起一場世代戰爭。

周日,湯禎兆在《明報》的一篇訪問中說:

「(第四代人)太多人喜歡跟遊戲規則走,遊戲規則人家幫你寫好了,你自然不能超越前人。

我想,要在港島區買樓,何嘗不是如此一個例子。

撰寫本文,絕對不是想為大家應不應該在港島置業中環買樓,指指點點,而是想透過寫作這一題目,帶出前述書籍的其中一個中心思想:「每一個人也都需要有足以因應社會結構變化的生活方式。」

我想呂大樂撰寫《四代香港人》,原意也不是想激化世代之間的仇恨,挑起一場世代戰爭,而是想大家對自己身處的環境、生活方式以及局限,有多一點自省而已。

作者是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學系高級導師


Thursday, October 29, 2009

不要民粹主義, 不要煽動新聞

近 日報章不斷報導曾任權慳電膽, 雷曼的新聞 報導的方式都是煽動及批判的 而很多政客或團體則繼續「抽水」 無論事件成立與否, 我覺得都是不健康的, 對香港發展和市民主完全是沒有幫助的 所以希望透過這裡表達一些意見: 香港有一套機制可對特市首工作調查, 但不要流於"為反對而反對", 或不設實際的要求 例如: 湯家驊稱 若他是曾蔭權,理解到媳婦家人的工作或會構成利益衝突,便不應推出有關政策。
這些抽水式的言論實在是不負責任的 因為政策對香港好便應該實施, 而非怕"上身" 而不實行

而報章報導或評論應該是以事實或合理性作基礎, 不是以非理性,站在道德高地上,唸”利益輸送, 下台”的民粹式的論...據。 就算有事實根據, 也不要煽動式的新聞, 什麼無能xxx或公審xxx等等... 一開始已經先入為主, 這明顯無助於大眾了解事情真相

最後香港需要更多時間研討政策發展, 如政制發展, 六大產業, 保育工作等等... 請不要再浪費時間在政治爭鬥了


Friday, October 23, 2009

請記下是誰反對 香港的核心

  1. 捍衛新聞自由

    劉慧卿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有香港新聞工作者在新疆採訪時遭執法人員毆打、戴上手扣及扣留,更被當地新聞辦誣蔑為煽動鬧事及違規採訪;亦有香港新聞工作者在四川採訪 時被執法人員指稱懷疑藏毒,被阻止外出;以上事件嚴重損害採訪自由及公眾知情權,破壞新聞自由的核心價值,本會對此予以譴責,並促請政府採取以下措施:

    (一)嚴正向內地當局反映,要求內地執法人員尊重公民權利和新聞自由,不得非法扣留、拘捕或毆打新聞工作者,並要求內地當局嚴厲懲處違法者,保證同類事件不會再發生;

    (二)就內地當局對以上事件調查不公及誣蔑新聞工作者,要求內地當局作出澄清和道歉,及重新作出公正調查,向公眾交代調查結果;及

    (三)向傳媒機構查詢新聞工作者在內地採訪時遇到的問題和困難,盡力提供協助;

    本會亦促請傳媒機構採取以下措施,以保障新聞工作者在內地採訪時的安全:

    (一)為新聞工作者提供訓練,加強他們對內地法律的認識,提升他們處理嚴重突發事故的能力;

    (二)指派較資深的新聞工作者負責較敏感或危險的採訪工作;及

    (三)檢討新聞工作者的薪酬、保險及工作時間,維護他們的人身安全,避免新聞工作者流失和吸引人才加入新聞工作。

    就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i)黃宜弘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有香港新聞工作者在新疆"之前加上"根據傳媒報道,近日";在"新聞辦"之後刪除"誣蔑",並以"指"代替;在"外出;以上事件"之 後刪除"嚴重損害",並以"妨礙"代替;在"知情權,"之後刪除"破壞",並以"及影響到"代替;在"本會對此"之後刪除"予以譴責",並以"表示非常關 注"代替;在"(一)"之後刪除"嚴正";在"反映"之後刪除",要求內地",並以"香港新聞界的關注,期望內地當局確保內地"代替;在"自由,不"之後 刪除"得",並以"會"代替;在"新聞工作者,並"之後刪除"要求內地當局",並以"會"代替;在"違法者,"之後刪除"保證同類事件不會再",並以"以 防止這類事件"代替;在"就內地當局"之後刪除"對以上事件調查不公及誣蔑新聞工作者",並以"在以上事件中對新聞工作者提出的嚴重指控"代替;在"當局 作出"之後刪除"澄清和道歉,及重新作出";及在"公正調查,"之後加上"並"。

    (ii)張文光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譴責,並"之後加上"對部分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拒絕聯署向中央當局表達不滿,深表遺憾;就此,本會"。

    (iii)劉健儀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道歉,及"之後加上"由中央人民政府"。

    (iv)湯家驊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結果;"之後刪除"及";及在"協助;"之後加上"及(四) 向中央政府爭取承諾尊重新聞自由,撤銷本港新聞工作者到內地採訪要先申領記者證的規定;"。


    出席的政府官員: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 

進度報告
2009年10月21日 捍衛新聞自由 原議案 劉慧卿議員 否決 5
原議案的修正案 黃宜弘議員 否決 1
原議案的修正案 張文光議員 否決 2
原議案的修正案 劉健儀議員 否決 3
原議案的修正案 湯家驊議員 否決 4
議案被否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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